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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16 次时间:2021-08-30
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方案》同时明确,到2025年,太原、呼和浩特、济南、泰安、郑州、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10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突出
“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还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设施短板弱项突出,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运行维护能力不强,机制体制还不够健全,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仔细梳理不难发现,“十四五”时期,国家将从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城镇垃圾处理体系及加强资源化利用3个方面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方案》提出,通过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弱项及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理3个方面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十四五”期间,黄河流域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约1.4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350万立方米/日,新增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约0.35万吨/日。
通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和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来完善城镇垃圾处理体系。《方案》显示,“十四五”期间,黄河流域将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约1.8万吨/日,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2.8万吨/日,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约0.8万吨/日,改造存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少于70个。
而在加强资源化利用方面,《方案》提出,黄河流域将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约300万立方米/日,新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50个。
统筹推进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运维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针对设施运营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推行“建管并重”,旨在统筹推进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运维,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可持续运营。
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构建污水垃圾处理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完善以污染物削减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广运营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
在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的同时,推进专业化运维是《方案》针对一些地方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提出的药方。
“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常态化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实施运行维护。鼓励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运行维护主体。推广整县推进工作机制。鼓励将不同规模、不同盈利水平项目综合打包授予特许经营权。推广污水‘厂—网—河(湖)’、垃圾‘收—运—处’一体化运行维护模式。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位负责人补充说。